兩個月過去了。彼得仍然每天記掛著那張三獎彩券。它去哪了?它被兌換了沒?它是不是真的被他的朋友拿走了?還是另有原因?他每天,幾乎每天,心裡不斷的想,口不斷的問。不過已經兩個月了,他還是甚麼都不知道。
他沒有親自問那個同學。彼得知道他買新手機了,很妒忌,明明那五萬元是我的,明明新手機是我的,明明我還能用這筆橫財買個甚麼的……這些問題他每天想,每天跟別人抱怨。如果那一天他把那張彩券放到錢包裡,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他說。因為他那個只裝了幾百元的錢包還在口袋裡,但那本夾著五萬元彩券的筆記本竟然不見了。
這一天彼得和朋友走過警察局,彼得想知道那個錢包是否被領回了,便走進警察局詢問。在那期間彼得再一次對朋友自豪地講述著那天很誠實地把錢包交出來……當中有多少心路歷程,彼得都一五一十地講了幾遍。在走到失物認領台前,警察認得彼得,一見面便對他說:「同學,你那天是不是少拿了甚麼過來?」
『少拿了甚麼啊?』彼得想起那張彩券,但畢竟最終他也沒有將那五萬元拿到手,他這麼做又怎麼算是個錯呢?既然沒錯又何需承認呢?
「有一次有個中年男人來這裡,說他不見了錢包,裡面最重要的東西是一張彩券。他說那張彩券中了三獎,他要靠那些獎金來給他兒子買座鋼琴。你拿來的錢包的確是他的,可是裡面沒有彩券。」
『是喔,這個我不太清楚耶,我撿到錢包就馬上拿到這裡了。』這一句話是百分百的實話,因為他是回家才發現彩券的。
「嗯我知道,那個男人沒買到鋼琴,他的兒子沒有生日禮物,就悶悶不樂地過了他的十歲生日。那男人說的時候表情很失落,他說,以後大概也沒機會讓他學鋼琴了。」
彼得甚麼都沒說,點著頭,眼神不斷地游移。警察說那個錢包後來也沒有被拿走,反正裡面沒有證件,也沒有錢,只是一個空的錢包而已。彼得很驚訝他拿走了整個錢包裡的一切:彩券,五萬元,一個小男孩的夢,還有已經遠去的回憶。如果當時他沒有撿到錢包,就不會有機會讓彩券留在自己的背包裡。
彼得離開警局,回家的路甚麼都沒說,他仍然記掛著那五萬元。他心想,幸好我把張彩券弄丟了,不然現在他一定相當內疚。
